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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一湖两岸”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 战略研究及城市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02.012023

安康市“一湖两岸”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战略研究及城市设计服务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02-21 09: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执行。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XGT2023-AK-002

2、项目名称:安康市“一湖两岸”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战略研究及城市设计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4,500,000.00元

4、最高限价:4,500,000.00元

5、采购需求:安康市“一湖两岸”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战略研究及城市设计服务,1项, 采购预算:4,500,000.00元,最高限价:4,500,000.00元。项目概况:规划范围西起银百高速汉江大桥,东至石梯汉江大桥,南侧至东西大街,北侧至襄渝铁路,全长约20公里,面积约23平方公里,以及香溪洞和牛蹄岭等片区。为了支撑本项目,项目的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

在旬阳电站下闸蓄水,“安康湖”即将形成的机遇下,安康市“一湖两岸”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程,需要从湖城人关系角度进行整体谋划,从运营管理角度进行整体规划等。本次招标工作内容包括:战略研究、总体城市设计、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其中战略研究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识别汉江和安康历史文化资源价值、盘点资源要素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及边界、借鉴国内外“江-城”格局对标案例、在城市发展整体视角下谋划发展定位、用“运营思维”项目业态;总体城市设计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项目发展条件、风貌特色、自然山水格局,空间功能结构,优化区域形态格局,明确公共空间、游憩组织等;重点区域城市设计核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月河、东坝、西坝、城东新区、关庙、石梯等区域双方认为有必要的区域。上述三个阶段均须通过评审,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认可。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90个日历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3.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仅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3、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0-2022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网页截图为准);  

3.5投标人须具有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3-2-1  09:00起至2023-2-7 17:00:00 止(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

投标供应商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1日09:00时。

开标时间:2023年2月21日09:00时。

开标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流程执行。

2、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安康大道36号安康财富中心

联 系 人:  胡丽红 

电 话:0915-302701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倩

电 话:0915-3189913

传 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44号君安大厦24楼(兴安公园斜对面)

联系方式:0915-3189913

陕西国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日